CSS 字体

CSS 字体属性定义文本的字体系列、大小、加粗、风格(如斜体)和变形(如小型大写字母)。

CSS 字体系列

在 CSS 中,有两种不同类型的字体系列名称:

  • 通用字体系列 - 拥有相似外观的字体系统组合(比如 "Serif" 或 "Monospace")
  • 特定字体系列 - 具体的字体系列(比如 "Times" 或 "Courier")

除了各种特定的字体系列外,CSS 定义了 5 种通用字体系列:

  • Serif 字体
  • Sans-serif 字体
  • Monospace 字体
  • Cursive 字体
  • Fantasy 字体

指定字体系列

使用 font-family 属性 定义文本的字体系列。

使用通用字体系列

如果你希望文档使用一种 sans-serif 字体,但是你并不关心是哪一种字体,以下就是一个合适的声明:

body {font-family: sans-serif;}

这样用户代理就会从 sans-serif 字体系列中选择一个字体(如 Helvetica),并将其应用到 body 元素。因为有继承,这种字体选择还将应用到 body 元素中包含的所有元素,除非有一种更特定的选择器将其覆盖。

指定字体系列

除了使用通用的字体系列,您还可以通过 font-family 属性设置更具体的字体。

下面的例子为所有 h1 元素设置了 Georgia 字体:

h1 {font-family: Georgia;}

这样的规则同时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,如果用户代理上没有安装 Georgia 字体,就只能使用用户代理的默认字体来显示 h1 元素。

我们可以通过结合特定字体名和通用字体系列来解决这个问题:

h1 {font-family: Georgia, serif;}

如果读者没有安装 Georgia,但安装了 Times 字体(serif 字体系列中的一种字体),用户代理就可能对 h1 元素使用 Times。尽管 Times 与 Georgia 并不完全匹配,但至少足够接近。

因此,我们建议在所有 font-family 规则中都提供一个通用字体系列。这样就提供了一条后路,在用户代理无法提供与规则匹配的特定字体时,就可以选择一个候选字体。

如果您对字体非常熟悉,也可以为给定的元素指定一系列类似的字体。要做到这一点,需要把这些字体按照优先顺序排列,然后用逗号进行连接:

p {font-family: Times, TimesNR, 'New Century Schoolbook',
     Georgia, 'New York', serif;}

根据这个列表,用户代理会按所列的顺序查找这些字体。如果列出的所有字体都不可用,就会简单地选择一种可用的 serif 字体。

使用引号

您也许已经注意到了,上面的例子中使用了单引号。只有当字体名中有一个或多个空格(比如 New York),或者如果字体名包括 # 或 $ 之类的符号,才需要在 font-family 声明中加引号。

单引号或双引号都可以接受。但是,如果把一个 font-family 属性放在 HTML 的 style 属性中,则需要使用该属性本身未使用的那种引号:

<p style="font-family: Times, TimesNR, 'New Century Schoolbook', Georgia,
 'New York', serif;">...</p>

字体风格

font-style 属性最常用于规定斜体文本。

该属性有三个值:

  • normal - 文本正常显示
  • italic - 文本斜体显示
  • oblique - 文本倾斜显示

实例

p.normal {font-style:normal;}
p.italic {font-style:italic;}
p.oblique {font-style:oblique;}

italic 和 oblique 的区别

font-style 非常简单:用于在 normal 文本、italic 文本和 oblique 文本之间选择。唯一有点复杂的是明确 italic 文本和 oblique 文本之间的差别。

斜体(italic)是一种简单的字体风格,对每个字母的结构有一些小改动,来反映变化的外观。与此不同,倾斜(oblique)文本则是正常竖直文本的一个倾斜版本。

通常情况下,italic 和 oblique 文本在 web 浏览器中看上去完全一样。

字体变形

font-variant 属性可以设定小型大写字母。

小型大写字母不是一般的大写字母,也不是小写字母,这种字母采用不同大小的大写字母。

实例

p {font-variant:small-caps;}

字体加粗

font-weight 属性设置文本的粗细。

使用 bold 关键字可以将文本设置为粗体。

关键字 100 ~ 900 为字体指定了 9 级加粗度。如果一个字体内置了这些加粗级别,那么这些数字就直接映射到预定义的级别,100 对应最细的字体变形,900 对应最粗的字体变形。数字 400 等价于 normal,而 700 等价于 bold。

如果将元素的加粗设置为 bolder,浏览器会设置比所继承值更粗的一个字体加粗。与此相反,关键词 lighter 会导致浏览器将加粗度下移而不是上移。

实例

p.normal {font-weight:normal;}
p.thick {font-weight:bold;}
p.thicker {font-weight:900;}

字体大小

font-size 属性设置文本的大小。

有能力管理文本的大小在 web 设计领域很重要。但是,您不应当通过调整文本大小使段落看上去像标题,或者使标题看上去像段落。

请始终使用正确的 HTML 标题,比如使用 <h1> - <h6> 来标记标题,使用 <p> 来标记段落。

font-size 值可以是绝对或相对值。

绝对值:

  • 将文本设置为指定的大小
  • 不允许用户在所有浏览器中改变文本大小(不利于可用性)
  • 绝对大小在确定了输出的物理尺寸时很有用

相对大小:

  • 相对于周围的元素来设置大小
  • 允许用户在浏览器改变文本大小

注意:如果您没有规定字体大小,普通文本(比如段落)的默认大小是 16 像素 (16px=1em)。

使用像素来设置字体大小

通过像素设置文本大小,可以对文本大小进行完全控制:

实例

h1 {font-size:60px;}
h2 {font-size:40px;}
p {font-size:14px;}

在 Firefox, Chrome, and Safari 中,可以重新调整以上例子的文本大小,但是在 Internet Explorer 中不行。

虽然可以通过浏览器的缩放工具调整文本大小,但是这实际上是对整个页面的调整,而不仅限于文本。

使用 em 来设置字体大小

如果要避免在 Internet Explorer 中无法调整文本的问题,许多开发者使用 em 单位代替 pixels。

W3C 推荐使用 em 尺寸单位。

1em 等于当前的字体尺寸。如果一个元素的 font-size 为 16 像素,那么对于该元素,1em 就等于 16 像素。在设置字体大小时,em 的值会相对于父元素的字体大小改变。

浏览器中默认的文本大小是 16 像素。因此 1em 的默认尺寸是 16 像素。

可以使用下面这个公式将像素转换为 em:pixels/16=em

(注:16 等于父元素的默认字体大小,假设父元素的 font-size 为 20px,那么公式需改为:pixels/20=em

实例

h1 {font-size:3.75em;} /* 60px/16=3.75em */
h2 {font-size:2.5em;}  /* 40px/16=2.5em */
p {font-size:0.875em;} /* 14px/16=0.875em */

在上面的例子中,以 em 为单位的文本大小与前一个例子中以像素计的文本是相同的。不过,如果使用 em 单位,则可以在所有浏览器中调整文本大小。

不幸的是,在 IE 中仍存在问题。在重设文本大小时,会比正常的尺寸更大或更小。

结合使用百分比和 EM

在所有浏览器中均有效的方案是为 body 元素(父元素)以百分比设置默认的 font-size 值:

实例

body {font-size:100%;}
h1 {font-size:3.75em;}
h2 {font-size:2.5em;}
p {font-size:0.875em;}

我们的代码非常有效。在所有浏览器中,可以显示相同的文本大小,并允许所有浏览器缩放文本的大小。

CSS 字体属性

属性 描述
font 简写属性。作用是把所有针对字体的属性设置在一个声明中。
font-family 设置字体系列。
font-size 设置字体的尺寸。
font-size-adjust 当首选字体不可用时,对替换字体进行智能缩放。(CSS2.1 已删除该属性。)
font-stretch 对字体进行水平拉伸。(CSS2.1 已删除该属性。)
font-style 设置字体风格。
font-variant 以小型大写字体或者正常字体显示文本。
font-weight 设置字体的粗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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